商务部等九部门:鼓励发展商贸物流新业态新模式 支持医药汽车等专业化物流发展

2021-08-11 14:12

  十一是推进跨境通关便利化。深入推进口岸通关一体化改革,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成效。全面推进“两步申报”“提前申报”等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效率。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国际互认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海关申请成为AEO企业。

  十二是培育商贸物流骨干企业。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联盟合作等方式优化整合资源、扩大业务规模,开展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连锁商超、城乡配送、综合物流、国际货运代理、供应链服务、冷链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服务水平高、有品牌影响力的商贸物流骨干企业。

  计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提升商贸物流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大意义,注重加强与国家出台各项物流政策措施衔接配套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商贸物流发展环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提出可量化、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台账。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对本地商贸物流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与服务,并推荐一批企业作为商务部重点联系的商贸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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