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统一管理

来源:城市晚报 | 2005-12-14 10:57

  从吉林省运管局获悉,2006年7月31日以前,将对全省范围内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灯、标志牌、编号等进行统一,同时对原工作证进行更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也将挂上和出租车似的车顶灯。

  吉林省运输管理局货运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灯编号规则》要求,省运管局对全省范围内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标志灯、标志牌、编号等进行了统一,同时对原工作证进行更换。标志灯安装于驾驶室顶部外表面中前部中间位置,以磁吸或顶檐支撑、金属托架方式安装固定。新的标志灯采用荧光材料和贴覆荧光膜来发光。

  据了解,此次统一的标志牌分为18类,对车辆所运输的各种危险品都进行了详细的标识。工作人员介绍,对标志牌进行细分后,在车辆行使时会警告周围人群远离危货运输车辆;在出现险情时,对附近车辆、人群,特别是对抢险救灾部门起到了特殊的指示作用。

  因为部份相邻省市已经对危货运输车辆以及标志牌进行了更换,所以,从事跨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该立即换装新标志,以防在外省运输时被罚款;其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于2006年7月31日前换装完毕。

  换装截止日期前,各级运管机构不得以未换装新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为由,对车辆进行处罚。据了解,标志灯价格大约在200—300元;标志牌及牌架价格大约在50—100元。

【声明】物流产品网转载本文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对真实性负责,物流产品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联系小编电话:010-82387008,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10秒快速发布需求

让物流专家来找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