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包装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来源:本网专稿 | 2008-02-25 09:34

    虽然,我国包装工业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比较严重的、深层次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包装制品生产中资源、能源消耗量巨大

    其原因主要是我国人口基数庞大,资源的消耗数量惊人。到目前为止,我国人口已达13亿之多,如此之多的人口,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各类产品和中间品,这些产品在各个物流环节和销售过程中,无一例外的都需要包装。

    (二)包装材料物理机械性能差等问题导致物质资源浪费严重

    例如,由于我国制造的瓦楞纸板所用材料中草浆的比例较大,物理机械性能相对较差,因此,在我国生产的瓦楞纸箱中85%以上都使用五层和七层瓦楞纸板。而在欧美日等经济发达国家,他们的瓦楞纸板多数以木浆为原料,物理机械性能较好,他们生产的瓦楞纸箱89%都使用三层瓦楞纸板。如果以每年同样生产200亿平方米的纸箱(我国目前年产纸箱200亿平方米左右)来做比较,我国需要用1.1亿吨瓦楞纸板,而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只用0.66亿吨就够了,我们将浪费掉0.44亿吨瓦楞纸板。

    (三)创新能力不足

    工业新产品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比例的高低是衡量一个产业创新能力大小的指标,比例数值越大,说明创新能力越强,反之,则说明创新能力不足。据中国包装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包装工业总产值4.05%。2006年新产品产值当年包装工业总产值4.12%。从4%左右的这几个比例数字我们不难看出,我国包装工业的创新能力不足。

    (四)包装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建设滞后

    在包装立法方面,欧洲国家一直走在世界前列。他们制定的有关包装的法律很多,而且非常细致,主要包括:《德国包装法令》、荷兰《包装盟约》,奥地利《包装法规》,《欧洲环境规则EMAS》、法国《包装法》、比利时《国家生态法》,法国《包装废弃物运输法》、奥地利《包装法实施细则》,英国《包装废弃物条例》等。与欧洲国家相呼应,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菲律宾、巴西、哥伦比亚等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制定出了许多有关包装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日本的《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包装容器回收法》。

    然而在我国,涉及包装内容的法律法规也很少,包装法律、法规制订困难、执行不力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我国从二十世纪90年代左右就开始准备制定《包装法》,然而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几年了,这项法律仍在审议中,没能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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