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贪小便宜 损失一千元 无发票叉车转手起风波

来源:合肥晚报 | 2006-09-18 09:14

   本来想在发票上多开几千块钱好转手卖个好价钱,却没料到被同样“聪明”的经销商抓住了小辫子,白白损失了1000元。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去年9月在明光路一家叉车经销商处以64000元价格购买了一部叉车,当时经销商劝其“反正是私人买的,要不要发票都没关系”,没有给他开具发票。张先生一想也是,就没有追究。但到去年12月份,张先生想把叉车转手,买主让其出示发票,这回张先生不得不回头找经销商要发票,结果经销商一改先前的热情,告诉张先生要开发票可以,先交1000元。为了卖车,张只好交钱。近日,张越想越觉得窝囊,多次找对方讨要这笔钱,但一直未得。

   随后,记者联系了当时卖给张先生叉车的经销商霍先生,霍先生气愤地告诉记者,当时张先生要去开发票的时候,让其在发票上多开了4000元,也就是说张先生手里拿的发票上写的是68000元。而当问到最后是否收了1000元费用后,霍先生说他记不清了,并以正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为由结束了记者的采访。

   有了收条,钱能不能要回来呢?记者咨询了12348法律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律明确规定到正规店里买东西肯定要给顾客开发票,特别是这种比较贵重的物品,有无发票往往决定着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而关于这张收据,本身就不合理,1000元钱,经销商必须如数退还。同时,张先生为多卖钱而虚报价格的做法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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