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2021-08-10 17:4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邮政主管部门,各直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决策部署,推进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邮政局联合制定了《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邮政局

2021年8月6日




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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